感冒用药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-> 产品展示 -> 感冒用药
999感冒灵颗粒

[药品简介]
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
[药品详细信息]
 剂型:颗粒剂
贮藏:密封。
产地:深圳市银湖路口
电话::(0755)83360999
批准文号:国药准字Z44021940
有效期:24个月
药物相互作用:1.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,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2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功能主治:解热镇痛。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,发热,鼻塞,流涕,咽痛。
规格:10g*9袋
用法用量:开水冲服,一次10克(1袋),一日3次。
不良反应:偶见皮疹、荨麻疹、药热及粒细胞减少;可见困倦、嗜睡、口渴、虚弱感;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。
禁忌: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注意事项:1.忌烟、酒及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。3.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氧苯那敏、咖啡因。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;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;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;膀胱颈梗阻、甲状腺功能亢进、青光眼、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;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;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、车、船、从事高空作业、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。4.脾胃虚寒,症见腹痛、喜暖、泄泻者慎用。5.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儿童、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7.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,或症状加重,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、心悸等应立即停药,并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性状: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,味甜、微苦。
邮编:518029
gmp:通过认证
检验合格:合格
成份:三叉苦、金盏银盘、野菊花、岗梅、咖啡因、对乙酰氨基酚、马来酸氯苯那敏、薄荷油、辅料为蔗糖粉。